工会
   
  最新公文
   
最新公文
当前位置: 首页>>最新公文>>正文
关于印发《广州中医药大学非在编校聘人员入会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医工会〔2017〕27号)
2017-11-24 14:12  

关于印发《广州中医药大学非在编校聘人员

入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院、所,党政管理部门,各二级工会:

《广州中医药大学非在编校聘人员入会管理办法》经2017年11月8日学校教代会联席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州中医药大学工会

2017年11月14日

广州中医药大学非在编校聘人员入会管理办法

(2017年11月8日教代会联席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落实《工会法》,规范学校非在编校聘人员入会管理,激励广大会员职工爱校建家的积极性,增强学校凝聚力,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细则(修订稿)》,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非在编校聘人员即学校非固定编制员工,是指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关系的全职合同制职工,包括:全职人才引进以及各类安保、教辅合同制人员。

引进的兼职人才、项目制合同人员以及各单位自聘人员不在此行列。

第三条 自签约之日起在本校工作满3个月以上的非在编校聘人员,工作表现好,本人自愿填报入会申请表,经使用单位工会加具意见、聘用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同意,报校工会批准,可加入工会。

非在编校聘人员被聘用单位解聘,其会员资格自然中止。

第四条 非在编校聘人员加入工会后,其权利和义务与在编职工会员相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参加工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等。

第五条 非在编校聘人员加入工会需履行会员义务,须按照要求按时缴纳工会会员费。会费收缴标准:

月收入3000元以下(不含3000元)收缴20元/年

月收入3000-4000元(不含4000元)收缴42元/年

月收入4000-5000元(不含5000元)收缴57元/年

月收入5000-6000元(不含6000元)收缴71元/年

月收入6000-7000元(不含7000元)收缴86元/年

月收入7000-8000元(不含8000元)收缴100元/年

月收入8000-9000元(不含9000元)收缴114元/年

月收入9000元以上,收缴128元/年

高级人才引进的会员职工按照学校正高职称教职工标准收缴300元/年。

当年入会不足半年的按上述标准50%计算。

第六条 本管理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广州中医药大学临时工作人员加入工会暂行规定》(2002年4月19日广州中医药大学第六届工代会暨第三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废止。

第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中医药大学工作人员入会登记表

广州中医药大学工会 2017年11月14日印发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广州中医药大学工会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办公楼    邮编:510006    技术支持:广州中医药大学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