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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最美的歌献给党”教职工歌咏比赛的通知(中医工会〔2017〕29号)
2017-11-24 14:14  

关于组织“最美的歌献给党”

教职工歌咏比赛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所,各直属单位、党政管理部门,各二级工会:

为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氛围,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广中党宣〔2017〕16号),学校工会将在全校教工中开展“最美的歌献给党”歌咏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全校师生员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学校的改革发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在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中医药大学的征途上走在全国中医药院校的前列。

二、活动时间、地点

2018年1月11日(星期四)下午2:30;地点大学城校区大礼堂。

三、参赛规则

(一)以二级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参赛人员为本部门工会会员。本次比赛采取团体比赛的形式。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组成合唱队,每支合唱队30-50人,不足30人的单位可组联队参加比赛;

(二)参赛各队演唱一首曲目,曲目主题必须是红色经典歌曲或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颂扬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歌曲,也可以选择反映广大劳动群众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为主要内容的歌曲。参赛曲目可从红歌合唱建议曲目(见附件2)中选择。参赛队员、指挥、伴奏必须为我校教职工;

(三)表演形式可以多样化,如混声合唱、齐唱、轮唱、领唱、伴唱等。伴奏可采用手风琴、钢琴或音乐伴奏带(光盘)等形式。参赛队伍的演出服装要求整洁、大方。服装各参赛队自备;

(四)比赛的参赛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

各参赛队伍于2017年12月1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1)报校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39358489谭劲力老师。

四、评分

(一)比赛设立评委会,设组长1人,评委4人;

(二)评分规则

评分采取10分制(不含附加分3分),以去掉最高分和去掉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终得分,平均分取小数点后两位;若演唱得分相同,平均分取小数点后第3位或依此类推。另设附加分3分为组织分。

1.演唱技巧6分(声音洪亮,音色和谐,层次清晰,节奏准确,演唱与伴奏协调,表演完整);

2.作品表现力2分(如用多声部、朗诵、领唱等多种形式表现作品的内容,有一定创意;指挥动作协调,充满激情,能完美地诠释乐曲内涵);

3.精神面貌2分(人数符合规定,演唱有较强的感染力,队伍整齐,进出场有序);

4.附加分3分(学校、党政职能部门、各院、所、直属单位党政工领导须参加比赛,一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参加比赛得1分;符合参赛人数要求得1分。教职工每支参赛队伍此项得分最高为3分)。

五、经费支出

学校工会将按照参赛人数每人200元标准下拨,作为组队费(联合组队的按照具体人数下拨),每队最高限额不超过8000元。其它专业指导费、服装费等由各二级单位负责,也可以从组队费支出。

六、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设一等奖(2000元)一名、二等奖(1500元)三名、三等奖(1000元)五名、优胜奖(500元)若干名。

附件:1、合唱比赛报名表.doc

2、100首红歌.doc

3、教职工合唱比赛经费预算

广州中医药大学工会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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