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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足球协会章程
2017-04-27 16:27  

广州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足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州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足球协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的,由足球运动爱好者自愿参与,以开展足球文化活动为主的非营利性群众组织。

第二条 足球协会宗旨是健身益智,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通过组织活动锻炼教职工体魄、促进交流、增强凝聚力。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 严格遵守校工会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集体观念,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第四条 凡是广州中医药大学工会会员,身体健康,承认和遵守本会章程的足球爱好者,均可自愿申请加入本会,经协会审批同意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五条 协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类活动、观摩、比赛等;

(二)享有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对本会工作和活动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六条 协会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维护本协会荣誉;

(二)积极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七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协会会员,本会将取消其会员资格或视为自动退会,会费不再退回。

(一)一年内不参加本会训练和活动;

(二)严重违反足球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

(三)给足球协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广州中医药大学足球协会设会长1人,秘书长1人。

第九条 广州中医药大学足球协会会长、秘书长任期2年,允许连任。

第十条 协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通报协会上一年工作状况,研究通过新一年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 协会负责任人由会员选举产生,并报校工会批准。

第四章 协会活动

第十二条 广州中医药大学足球协会的活动形式:

(一)统一组织、协调足球协会活动的开展;

(二)不定期的举办各种训练和比赛,创造与其他足球协会和足球爱好者交流的机会;

(三)协助校工会开展其他与足球有关的各种活动。

第五章 经费来源

第十三条 广州中医药大学足球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收入;

(二)社会赞助;

(三)校工会资助。

第十四条 足球协会的经费由协会自行管理,定期向会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州中医药大学足球协会,本章程如与校工会有关文件精神相冲突以校工会相关文件为准。

第十六条 足球协会的各种活动均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开展。

第十七条 倡议:全力以赴,打出风格和水平,公平竞赛;尊重对手,不粗野,不报复,抵制赛场暴力;尊重裁判,无条件服从裁判员的一切判罚;尊重观众,应表现出良好的作风和纪律,以实际行动维护赛场秩序。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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