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广州中医药大学第六届教代会暨第九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广中党工[2016]1号
各代表团、代表,各院、所、中心,党政职能部门:
根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第十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的规定,我校第六届教代会暨第九届工代会(简称"双代会")第二次会议将于2016年4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11:40在大学城校区学术报告厅举行,会期半天。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听取学校年度工作、工会工作、财务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通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
(三)审议工会经费决算、预算;
(四)代表团团长会议;
(五)校领导总结讲话。
二、出席人员:
第六届教代会暨第九届工代会正式代表
三、列席人员:
学校副处以上干部,其他人员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为届中会议,会场不设主席团席位。代表佩戴"广州中医药大学第六届教代会暨第九届工代会代表证"进场;
(二)会前会议资料提前印发,由各代表团于4月13日前组织本团代表讨论并提出意见,最后提交代表团团长会议讨论;
(三)届时学校给附属医院代表安排工作午餐,各附属医院于4月12日前将代表人数报校工会。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好工作,保证代表、列席代表能依时参加会议。
附件:广州中医药大学第六届教代会暨第九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表
中共广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