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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2019年全国、省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的通知(中医工会〔2018〕37号)
2019-03-08 09:55  

关于推荐评选2019年全国、省先进女职工

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校本部各二级工会:

现将广东省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19 年全国、省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粤工办明电〔2018〕62 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申报。

一、推荐程序

(一)申报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由校工会从各二级工会上报的材料中择优推荐给省教科文卫工会预审,预审通过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申报。

(二)今年省总工会分配给教科文卫工会广东省五一巾帼奖集体名额1 个、广东省五一巾帼奖个人名额2 名,由校工会从各二级工会上报的材料中择优推荐上报给省教科文卫工会评选。

(三)在申报全国、省先进女职工集体奖项中,我校只能申报1 个奖项。

二、材料要求

(一)请有意申报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以二级工会为单位提交材料。

(二)各候选对象推荐表和登记表的主要(简要)事迹栏须如实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文字精练,在500 字左右。

并附3000 字以内事迹材料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请于2019 年1 月4 日中午12:00前以将材料电子

版发送至chenyurou@gzucm.edu.cn邮箱。

(四)通过预审的单位接获通知后,于1 月12 日前将所有纸质材料交到校工会,包括先进集体(个人)的推荐表、登记表、推荐情况一览表和3000 字事迹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推荐表、登记表各一式3 份,其它一式1 份。所有表格须统一用A4 纸填写打印。

附件:1、《关于推荐评选2019 年全国、省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粤工办明电〔2018〕62 号)

2、推荐评选2019年全国、省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相关表格

校工会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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