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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工作职责
2014-12-18 11:45   党委宣传部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四届女教职工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工会的工作重点,女教职工的特点展开工作。

2.加强女教职工自身的建设,树立"学习型,现代型和服务型的女工组织","创立一流工作,创女职工工作品牌","竭尽全力为女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的理念。

3.团结和带领广大女职工发扬自爱,自尊,自信,自强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义务素质,立足本职,勇于创新,为学校建设,发展作贡献。

4.突出维权职能,通过源头参与,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向一切迫害,虐待,歧视女教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5.倡导家庭美德,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

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女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努力将女教职工委员会办成一个女教职工信赖的"女教职工之家"。

7.大力宣传女教职工在本职工作和其他方面的先进事迹。

8.结合女教职工的特点开展知识性,趣味性的活动,促进女教职工身心健康,加强女教职工委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女教职工主任的工作职责

1.围绕工会工作的中心工作,结合女教职工的特点,指定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实施。

2.组织女教职工委员会工作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女教职工工作,定期向学校工会汇报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作好女教职工工作。

4.充分发挥女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共同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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