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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管理

提案4:对教师实行即评即聘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5-06-30      发布者:      点击数量:

4编号

类别

提案人

代表团(组)

案由

整改建议

立案情况

4

人事管理

谭宇蕙

基础

对教师实行即评即聘的建议

1.新评上职称的教师按4年一聘,有些要等上3、4年才能按新职称聘用,时间太长,不利于调动年轻老师工作积极性;2.这其中业绩好的老师刚聘上副高就够上正高资格了,副高待遇还未享受过,不合理;3.评聘分开是好举措,但应是对已按资格聘用的教师而言,目的是约束"一评永逸"现象;对新评职称的教师,我校现状是评比聘严,评上的肯定够聘用条件,即评即聘是合理的,且不须另组织人力进行评审。

对新评上职称的教师,实行即评即聘,获得新职称资格后,即按新职称资格补发新聘书,不用等待4年一聘,也不必重新组织人力进行聘用的评审。

防止"一评永逸"现象,只需对已按资格聘用的教师严格执行4年一度的岗位聘用制,按条件聘用上岗,而不必延后新评职称教师的聘用。

不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