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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颂歌献给党”教职工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8      发布者:      点击数量:

关于开展“颂歌献给党”教职工合唱比赛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为凝聚我校教职工干事创业、踔厉奋发的精气神,激发广大教职工奋进“双一流”、建功新时代的工作热情,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校工会决定举办 “颂歌献给党”教职工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23628日下午(暂定)

二、参赛要求

1.组队要求:以各二级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各队含指挥、伴奏不少于20人不多于60人,领唱、指挥、朗诵等必须为在校教职工,领导干部带头参赛。

2.参赛队伍每队演唱1首歌曲,曲目可从《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优秀歌曲100首》(附件1)中选取,也可另选曲目,自选曲目需歌颂党、歌唱祖国,传播正能量。

3.合唱比赛可采用现场伴奏或录音伴奏,各二级工会自行安排伴奏人员。使用录音伴奏的不得录制合唱人声。表演形式不限,可多样化(领唱、朗诵等)。

4.请各二级工会于6月11日前将报名表(附件2)发送到hlfh@gzucm.edu.cn, 同时报送录音伴奏。

三、评分标准

(一)满分 100

1. 歌曲内容积极向上,紧扣爱国爱党爱校主题。(25分)

2.服装整齐,整体精神面貌好,上下场迅速、整齐、肃静。(25分)

3.演唱完整、音调节奏准确、能准确表达作品的思想感情,富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25分)

4.形式新颖,有校园特色,有创新。(25分)

四、奖项设立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

 

附件:1.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优秀歌曲100

  2.报名表

 

 

                              2023328

 

(联系人:方花;联系电话:39358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