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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的通知(中医工会〔2018〕9号)

发布时间:2018-05-02      发布者:      点击数量:

各二级工会:

现将《关于推荐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国优秀工会之友的通知》(粤教工〔2018〕23 号)转发给你们。

根据文件要求,广东省总工会分配给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评选申报名额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1 个、全国模范职工小家1 个、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1 名,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1 名。请各二级工会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18年5月7日上午8:30前把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校工会。校工会择优推荐上报。

附件:1、《关于推荐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国优秀工会之友的通知》(粤教工〔2018〕23 号)

2、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申报登记表

3、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

4、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登记表

5、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登记表

6、填表说明





校工会

2018年4月28日

(联系人:陈羽柔,联系电话:39358485 )